海堂法律网
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天津持人才绿卡(A、B卡)人员落户办理指南

天津持人才绿卡(A、B卡)人员落户办理指南

来源:海堂法律网


办理机构

市北方人才中心

办理地址

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三楼

咨询电话

23394772

办理时间

早9:00 - 晚17:00

办理时限

当场办结

办理程序

(一)受理条件

持本市人才绿卡(含A、B、C卡)外省市户籍人员,在本市就业并居住的,可以申请在津落户。

(二)所需证明材料

1.《受理户口告知单》(由受理机关向群众提供);

2.《居民身份证》;

3.人才绿卡(含A、B、C卡);

4.落户地点材料。申请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合法产权住房落户的,提供《不动产权证》、亲属关系证明及不动产权人同意证明;申请在单位或人才集体户落户的,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
(三)附加说明

1.办理落户手续时,须本人到机关办理;

2.直系亲属包括:配偶、父母(公婆、岳父母)、子女及子女配偶;

3.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:能够明确证明亲属关系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、《居民户口簿》、档案材料等;

4.有配偶或子女随迁的,应当符合本市“投靠配偶”或“子女投靠父母”落户并提交相关材料;

5.尚未取得《不动产权证》,但该房屋具备落户条件的,提供购房合同;

6.此项业务在市北方人才中心(友谊北路29号三楼)受理,材料齐全的,当场开具《准予迁入证明》。

受理审核:

由市北方人才中心(友谊北路29号三楼)窗口受理审核。

领取材料:

从市北方人才中心(友谊北路29号三楼)窗口领取《登记户口通知书》或《准予迁入证明》,到所属区县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落户手续。

费用情况

免费办理

显示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