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时,房产归谁是根据产权登记和出资状况而定。如果房子是父母全额购买且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,则归子女个人财产。如果父母以子女名义买房,需声明赠与给子女夫妻二人。
法律分析
根据产权登记和出资状况进行分割。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全额购买的,并且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,离婚时房产被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。如果一方父母以子女名义购买房产,则需要确定该房产是否赠与给子女夫妻二人。如果要赠与给夫妻双方,就应当做出声明,表示赠与给子女及其配偶。
法律依据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
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
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
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;
(二)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
(三)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
(四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(五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