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人:王,女,1956年xx月xx日生,住广州市沙河路号宿舍幢
被申请人:区,女,1962年xx月xx日生,汉族,住越秀区农林街农林下路号房
被申请人:广州市置业顾问有限公司
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
法定代表人:赖
申请事项:申请撤回申请人对区、广州市置业顾问有限公司的起诉,案号:(20__)天法民四初字第号
申请人诉区、广州市置业顾问有限公司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贵院已于20__年4月3日受理,现因区已将房产交付申请人,并同意尽快办理房产证,申请人买房目的得到实现,故申请人决定撤回起诉,请准许。特此申请。
此致
广州市天河区人民
申请人:王
20xx年X月XX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