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分析:
可以。机关对服刑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(包括手机,现金等),一般都是用一个专门的档案袋保存,待刑满后全部归还。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会发还给本人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,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;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,应当及时返还;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,应当予以没收。没收的财物和罚金,一律上缴国库,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