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行为人使用手机参与,一般是不会坐牢的,仅应当由机关对其处以相应的治安处罚。
若赌资较大,或以营利为目的,则可能构成罪。具体来说:
1、如果是在手机上聚众或者以为业的,那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
2、如果是在手机开设赌场的,那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如果情节严重的,那么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网络对社会的危害:
1、网络参与范围更广、涉案金额巨大。据有关部门统计,目前,全球网站约有1400多家,年营业额高达600亿美元。就我国而言,在世界上刚刚兴起5年的网络2000年开始向我国境内渗透,异军突起。
2、国内资金大量外流。网络为洗钱犯罪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条件。
3、国内足球、篮球等体育职业联赛受到严重冲击。由于网络在境内发展迅速,国内的足球、篮球等体育联赛已成为网络活动赌注的对象。为了获取高额利润,网络集团往往通过贿赂或恐吓等手段,控制球员、教练、裁判和俱乐部,通过打假球来操纵比赛,严重污染了国内体育职业联赛环境,直接影响了我国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。
4、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。网络除伴有非法借贷、非法金融机构转移资金外,还具有影响股票、期货市场良性发展的危害。从事股票、期货等金融证券市场网络活动的人们,为攫取利润,往往人为干预股票、期货等金融证券市场,造成不良走势或波动,引发混乱,严重扰乱了国家正常金融秩序。
法律依据:
《最高人民、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
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“聚众”:
(一)组织3人以上,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;
(二)组织3人以上,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;
(三)组织3人以上,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;
(四)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,从中收取回扣、介绍费的。
《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条
【罪】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或者以为业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
【开设赌场罪】开设赌场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【组织参与国(境)外罪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(境)外,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"